您现在的位置 > 新闻中心
向捐献者默哀致敬 全市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动员培训举行
发布时间:2018-08-28 10:03:47   文章来源:0
【字体:大 中 
打印
 □ 记者 许晟

  晨刊讯 3月31日,清明节来临之际,我市举办人体器官和遗体(角膜)捐献工作动员培训会,重点讲解相关科学知识和政策法规,呼吁全社会共同支持,进一步推动人体器官和遗体(角膜)捐献事业的发展。期间,百余名来自红十字会、卫生计生、民政、文明办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及红十字志愿者集体肃立默哀,向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体器官和遗体(角膜)捐献者致敬。

  据了解,器官捐献与移植可挽救终末期疾病患者的生命;遗体捐献对人体解剖学教学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提高医生的经验和医疗水平;角膜移植是医治角膜盲的主要手段,可以帮助角膜盲患者重见光明。目前,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服务我市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为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遗体接收单位为皖南医学院,角膜捐献接收单位为省红十字眼角膜库。

  按照要求,我市各地各级红十字会将做好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的宣传动员、捐献登记、信息接收、捐献见证、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将积极发现潜在捐献者,指引捐献路径并及时报告,配合红十字会、器官获取组织、眼角膜库及皖南医学院接收站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捐献工作高效、人性化开展;民政部门和文明办也将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和相关社会宣传活动。

  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介绍,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工作是红十字会“三救三献”核心业务之一,对拯救他人生命、帮助他人重见光明、促进医学科学事业发展、提升社会文明素养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挽救生命、造福社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经修订并将于今年5月8日起施行的《红十字会法》规定,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

  近年,我市各地各级红十字会积极开展“三救”(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和“三献”(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受传统观念和殡葬习俗影响,公众难以接受人体器官和遗体(角膜)捐献,导致捐献率极低,无法满足需求,亟待加强宣传引导。

  会议期间,我市各级各地红十字会、卫生计生、民政、文明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及主动来到现场提供志愿服务的红十字志愿者集体肃立,向我市人体器官和遗体(角膜)捐献者默哀致敬。根据现已掌握的信息,我市首例遗体捐献出现在2006年,首例角膜捐献出现在2014年,首例人体器官捐献出现在2016年。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器官捐献3例、角膜捐献8例、遗体捐献12例,总计23例,分别为歙县7例、徽州区6例、屯溪区5例、祁门县2例、休宁县2例、黟县1例。



黄山晨刊   2017年04月05日 星期三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