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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的青春·我的团”图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2 11:28:57   文章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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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团委,市直属团组织,驻黄单位团组织:

  为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建团97周年,突出广大团员和团干在青年群体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展示团员青年志存高远、朝气蓬勃、敢想敢干、勇于开拓的良好精神风貌,共同回忆青春故事,展示青春风采,团市委决定开展我的青春·我的团主题图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团员青年及有过共青团经历,关心、支持共青团工作的全体干部群众。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331日。

  三、征集内容

在青春岁月中组织领导、参与、经历和见证的共青团发展变迁、重要事件、重大活动以及对共青团的认识和感悟及当年所经历的共青团工作、生活故事等主题文章及照片。突出个人亲历、亲闻,以真实经历触发时代共鸣。

  四、稿件要求

  文稿类:

  1.题材不限,内容真实,感情真挚,表达细腻,力求生动。

  2.体裁不限,纪实叙事、散文随笔、诗歌等均可。

  3. 稿件字数。诗歌一般在20行以内,其他文体8002500字为宜。可以随文提供相关老照片,并附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人物等)。

  图片类:

  包括能体现共青团工作的各类照片、宣传画、宣传标语及物品物件等,物品、物件需拍成照片并附相应的说明文字及故事。

  五、征集方式

  本次征稿采用电子投稿,相关作品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hssgqt@163.com,文档中涉及的相关照片请另附照片原图。电子作品文件名以“作品名+单位+姓名+联系电话”为格式名称,联系电话:2312726

稿件编辑过程中,可能会酌情对稿件进行个别文字处理或配图润色,如不同意修改请特别说明。团市委将在“五四”期间编辑纪念画册。图文一经采用,稿酬从优并赠送作者纪念画册2本。

  六、活动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部署和动员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广泛发动团员青年、专兼职团干踊跃参加。各区县、黄山风景区团委至少投稿5篇(幅),各直属团组织、驻黄单位团组织至少投稿1-2篇(幅)。热烈欢迎老团干、老团员参加。

 

 




共青团黄山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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