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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公共服务清单及服务指南(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12-28 09:50:51   文章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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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1:黄山市“青年文明号”创建

  一、办理依据

  《黄山市青年文明号管理活动细则》(黄青文字〔20185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证和增强共青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加强对全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全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广泛、深入、生动、持续开展,发挥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各行各业改革发展、服务职业青年成长成才的积极作用。

  二、承办机构

  团市委青年发展部(联络部)

  三、服务对象

  1.行业(系统)开展创建活动的评选。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公安、司法行政、住建、交通运输、商贸、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药监、广电、供销、法院、海关、税务、消防、储备物资、电力、电信、移动、联通、邮政等24个行业(系统)的评选,由行业(系统)归口负责。

  2.团组织独立开展创建活动的评选。上述行业(系统)之外的工业企业的车间、生产线、班组、岗台,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青年突击队以及机关、机关事业单位的处、室、科等青年集体,由各区(县)团委、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团委、有关市直属及驻黄单位团组织择优推报。鼓励各地积极推报新媒体、海外机构或新兴领域的青年集体, 以及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事件中涌现的优秀青年集体。

  四、申请条件

  1.以青年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窗口、班组、车间、厂站、科室等);规模较小且内设机构难以拆分的单位可整体参与创建。

  2.原则上由1名不超过40周岁的集体负责人或相应团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号长。

  3.创建集体人数一般为3050人,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200人,最少不低于6人;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50% 以上。

  五、申报材料

  青年文明号评定表、青年文明号先进工作者评定表、青年文明号评定汇总表等。

  六、服务流程

  1.申报。集体对照推荐标准,经自查自评、资格审查、廉政意见征求后进行申报。

  2.初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地方团组织应全面了解集体工作业绩、日常创建、社会评价和团的建设等情况,采用差额推优、公开竞争、交叉互评等方式开展初评。

  3.审核。组织机构应严把政治关、质量关、廉洁关,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对推荐集体进行严格审核。

  4.认定。组织机构对审核通过的集体,按程序认定相应等级和星级。

青年文明号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组织机构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在评选各环节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办理时限

  每两年评一次。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团市委青年发展部0559-2312621


  事项名称2:组织开展“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


  一、办理依据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组织开展2021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皖宣明电〔20215号):聚焦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送服务下乡: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和科普活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农村积极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在农村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

  二、承办机构

  团市委学校与权益部

  三、服务对象

  农民群众

  四、申请条件

  无

  五、申报材料

  无

  六、服务流程

  聚焦农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送服务下乡;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和科普活动;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深入农村积极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在农村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

  七、办理时限

  无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九、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团市委学校与权益部0559-231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