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基层快讯
团县委与县人民检察院签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协议
发布时间:2020-12-07 18:12:10   文章来源:黟县团委
【字体:大 中 
打印

  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12月4日,团县委与县人民检察院签订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协议》。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舒步峰、团县委书记刘德华代表双方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团县委与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团”工作合力,打造“黟县未检工作室”品牌,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公益创投等方式,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支持和引导县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以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整合本地专业机构、社会组织、高校等资源,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队伍建设,全力构建“检察官+公益律师(心理咨询师)+专职社工+青年志愿者”的四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下一步,团县委将以此次签约仪式为契机,强化与县人民检察院沟通协作,不断充实“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合作内容,健全配套保障机制,实现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无缝衔接,为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